撞球館壓榨少女 打工5個月倒欠2萬元

綜合報導  / 高雄市

高雄一名15歲少女小平,為了分擔家計到一家撞球館打工,沒想到工作了5個月竟然還倒欠了店家2萬多元,少年隊警方得知進行蒐證,發現撞球館老闆以每天工作4小時、日薪600元僱用了多名未成年少女,但是,卻以遲到1分鐘罰10元,早退1小時罰150元,上班聊天一次扣100元等不當規定苛扣薪水,除了小平之外,還有7名少女薪水也都被扣光光,這名惡老闆因此被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以及勞基法送辦。

警方來到撞球館蒐證,要查店裡員工上班狀況,警方搜到打卡片還有薪資袋,還在辦公室裡搜到毒品,吸毒的這名男子就是老闆,他被檢舉苛刻員工,還僱用未成年少女,有名15歲的少女小平,除了第一個月領了3750元之外,接下來4個月,竟然還倒欠店裡22530元。

撞球館給出的薪水,每天4小時、日薪600元,但是老闆卻以遲到1分鐘罰10元,早退1小時罰150元,上班聊天一次扣100元,請事假病假1天扣1000,例假日扣1500等,五大不合理規定扣薪。

記者實際來到這間撞球館,門口貼著未滿18歲不得進入,但是自己卻僱用未成年少女,警方經過一個多月的蒐證,掌握確切的證據,還查出有7名少女都跟小平一樣,沒錢領還得欠公司債。

這名江姓惡老闆苛扣薪水的行為,讓員工的勞動與報酬不相當,違反了勞基法,僱用未成年也違反了人口販運防制法,將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還有最高100萬元的罰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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