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語新聞】酒駕撞死人判賠4千萬 創天價賠償金

徐孟蘭 巫召清 報導  / 苗栗縣

去年1月,苗栗一名51歲的楊姓女保險員,被25歲的吳姓砂石車司機,酒駕開車撞死,死者家屬提告求償4千多萬,砂石車司機當庭答應全陪,創下苗栗地方法院創立以來最高賠償金額的紀錄,但死者家屬卻高興不起來,因為他們認為被告根本沒錢,賠不出來,這是一場一毛錢都拿不到的賠償案。

去年1月,51歲楊姓女保險員,深夜和朋友在車上談事情,被25歲吳姓砂石車司機,酒駕開車撞死,事發後,肇事駕駛還對死者家屬嗆聲,死者先生非常氣憤,提告求償4千多萬,出庭時,肇事駕駛當庭爽快答應全賠,創下苗栗地方法院再1997年創立以來,最高賠償金額。

但死者家屬卻高興不起來,死者小姑認為,肇事駕駛一直喊沒錢,連50萬的保釋金都湊不出來,這場判決對被害人來說雖然是正義重判,但心裡明白,其實是1毛錢也拿不到的賠償案,債權憑證,就是日後被害人家屬,可以向法院申請扣押肇事駕駛的財產或工作所得,強制執行賠償,肇事駕駛目前因為別的案子入獄服刑中,這件酒駕案,二審被加重判刑4年10月,還可以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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