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遭港警輪暴墮胎 警方沒收就醫紀錄想滅證?!

少女遭港警輪暴墮胎 警方沒收就醫紀錄想滅證?! | 華視新聞

李蘇竣 綜合報導  / 香港

在香港荃灣警察局遭到多名警察輪暴、被迫墮胎的少女,她的律師韋智達(Vidler)在11日晚間發表聲明,表示全案已進入調查程序,但警方這段期間數度拒絕提供協助,還沒收了醫院的就醫紀錄,甚至無視保護受害者的憲章,大肆公開發表案件評論、羞辱受害者。少女也透過律師譴責港警「卑鄙」。

民眾與「黑警」對立升溫 數名港人受傷

香港反送中行動持續延燒,港人除了奮力對抗政府,也逐漸將矛頭指向毫無法律觀念的「黑警」,香港警察多次在無預警的情況下開槍、虐打被捕者、刻意攻擊記者等,更頻繁傳出多起警方與黑道聯手施暴、便衣警察混入人群中製造紛亂等狀況,讓香港民眾對於警察公權力徹底失去信心,街頭的對立衝突越發嚴重。

少女於警署內遭警察輪暴 警察竟想滅證?!

近日香港網友流傳一名少女在9月27日參與遊行遭警方逮捕後,於荃灣警署遭到多名警察輪暴,更因此懷孕墮胎。少女雖然沒有出面,但她的委任律師韋智達(Vidler)11日晚間發表聲明,證實消息屬實,已協助該名少女提起刑事訴訟。

律師韋智達說明,少女在受害後鼓起勇氣向警方報案,她詳細說明受害經過,過程中警方還不斷提出侵略性的問題。她也接受法醫檢查,並將著床的胚胎人工流產,同意透過胚胎取得DNA樣本,以追查其中一名施暴者。但整個調查過程中,少女數度追問進度,但警方調查小組也一再拒絕回答少女。

律師指出,11月初,發現警方在未經知會的情況下取得搜查令,沒收了少女的就醫記錄,該搜查令還允許警察扣押強暴案發前後數天的醫院監視器影像。律師表示,根據警方的《受害者憲章》,警方在辦案過程應維護當事人的隱私與尊嚴,但港警的行動卻背其道而行。

警方公開羞辱受害者 少女怒斥「卑鄙」

律師表示,少女透過法院要求撤銷警方的搜查令,治安法官也立即中止的搜查令,並同時頒布禁令,禁止任何人直接或間接識別受害者。律師說,沒想到警方蔑視了法院的命令,數度在媒體上發表與案件有關的評論,其中不少說詞都是偽造案件細節、刻意發表對該名少女不利的言論,企圖降低被起訴的可能性。

該名少女透過律師表示,案件仍在調查階段,警方就不斷發表不利的評論,還公開羞辱強暴受害者。她痛斥警方「卑鄙」、「令人反感」,該被最強烈的措詞譴責。少女表示,已對警察失去信任,警方不可能公正的處理刑事案件,要求警方尊重她的隱私,停止非法的洩漏案件資訊行為,並停止公開評論案件內容。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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