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蘇竣 綜合報導 / 雲林縣
彰化地檢署前檢察官莊珂惠,日前偵辦詐欺案件,在訊問越南籍被告時,多次以歧視性之言詞訊問;另外,在偵辦另一起妨害婚姻案件時,要求女性被告在偵查庭上脫衣勘驗胸部及私處。監察院認為違失情節重大,今(8)日通過彈劾。
訊問越南籍被告 涉不當歧視用語
根據監察院彈劾文指出,台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莊珂惠,之前任職於彰化地方檢察署期間,偵辦越南籍被告涉犯詐欺案件,在訊問時對被告厲聲斥責,涉有歧視之不當言行。
當時莊珂惠向對方說「你沒有騙人家的錢〜你這樣子你告訴我,你自己有多少錢,你有本事賺到100萬,你這樣子,蛤〜你100萬要賺多久。」、「你以為每個台灣人都可以讓你戴綠帽子嗎?」、「你老公沒有告你通姦欸〜你以為我們台灣是隨便你這樣玩,隨便你搞,是不是啊」、「你對我們台灣這個社會有什麼幫助啊!蛤?」
監院認為,莊珂惠訊問用語及態度,顯有不當,違反聯合國「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嚴重損及被告權利,有損司法威信,違失情節重大。
要女被告在庭上脫衣 檢查胸部及私處
另外,彈劾文還指出,莊珂惠在偵辦另一件妨害婚姻案件時,明明沒有急迫性,還堅持要在無人的偵查庭內座椅上勘驗女性被告胸部及私處。監察院強調,莊珂惠明知當日女性檢驗員外勤公出,署內僅有1名未婚之男性法醫師,案件也非當場發現之通姦犯行,沒有必要採集體液,還堅持立即勘驗被告身體。要求被告在眾人出入且未經清潔的偵查庭座椅上,脫去衣褲檢查身體胸部及私處。監察院痛批,莊珂惠顯然是違反比例地膨脹自己的權限,且勘驗當時,也未製作筆錄供被告簽名,違反刑事訴訟法第42條。
監察院認為,被彈劾人所為,除已違反刑事訴訟法第42條規定外,亦已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嚴重損及被告權利,且有損司法威信。今(8)日12位委員一致通過,彈劾檢察官莊珂惠,全案移送司法院審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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