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崐萁炒股案判2年10月定讞 未被褫奪公權不補選

傅崐萁炒股案判2年10月定讞 未被褫奪公權不補選 | 華視新聞
(資料照片)

黃育仁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立法委員、前任花蓮縣長傅崐萁纏訟20年的炒股案,去年更三審最高法院判刑2年10個月,經上訴後,今(14)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傅崐萁確定將再發監執行,至於立委是否要補選,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今天表示,傅崐萁並沒有被宣告褫奪公權,因此也不會有補選問題。

1997年傅崐萁遭控訴,與當時的股市金主黃任中等人,集資炒作凱聚、昱成等公司上市股票,檢方提起公訴,從一審判6年,經歷過《速審法》改判3年,最高法院更三審判2年10個月,纏訟至今,高院駁回上訴定讞。

傅崐萁曾因為2018年9月25日進入花蓮監獄服刑,執行期間傅崐萁的太太徐榛蔚順利選上花蓮縣長,而傅崐萁出獄後,也順利選上立委至今。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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