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種瀛 張春峰 吳建宏 報導 / 雲林縣
這樣的罰單,駕駛人吞不下去!雲林一名女駕駛,開車經過無號誌燈路口,被人拍下影像檢舉「不暫停讓行人通過」收到2000元罰單,但是女駕駛看到照片卻傻眼,因為行人站在斑馬線第一道白線上,看起來像是要過馬路,但是離車子還有一大段距離,警方也認為罰單確實有爭議,在收到車主申訴後,會考慮撤銷罰單。
就是這張罰單照片引發爭議,白色轎車開過路口,一名行人站在斑馬線第一道白線上,像是要過馬路,結果女駕駛被檢舉「不暫停讓行人通過」收到2000元罰單,女駕駛在臉書PO出照片,提醒大家「行人如果站在斑馬線,車子就要停下來」,記者VS.其他民眾:「站在這邊(第1條斑馬線)汽車會讓嗎,站在這邊不會。」記者VS.其他民眾:「等到沒車才會過嗎,對啊我會讓車子先過。」
雲林斗六這處雙線道路口,沒有交通號誌燈,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或未劃設行人穿越道的交岔路口,遇到行人穿越,都要暫停讓行人先通過,並保持3公尺以上距離,但照片中,白色轎車和行人的距離,遠遠超過3公尺,斗六分局副分局長李仁:「大概3個枕木紋的距離,從照片來看,他是明顯超過1個車道,也超過3公尺,所以這個(罰單)是有疑慮。」
警方表示,這個案件車主可以向監理站申訴,而3公尺也相當於成人3步路的距離,車輛如果發現跟行人小於這個距離,就必需停車禮讓,否則很可能吃上罰單。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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