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修正法案最讓教育界驚喜的是通過「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修正案,初估可增加經費約120餘億元。對於這筆新增出來的預算,教育部可能更要審慎執行與運用,才能不負各界所託。
第8屆立法委員修正法案的臨去秋波,最讓教育界驚喜的是12月18日通過「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修正案,讓教育經費的法定下限,由占前3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22.5%調高至23%,初估可增加經費約120餘億元。
法定下限的調整,各界本來是期待由22.5%提高至23.5%,雖未能如願提高1%,但提升至23%也是大有進展。再根據105年預算分攤數據為試算基準,修法後,全國教育經費約可增加122億元,中央與地方依法分攤,中央約增加57億元,地方約增加65億元。
教育部對這筆增加出來的經費,已擬計畫就發展性、扶弱性2大面向項目作分配。
在發展性面向,教育部聲稱要回應新住民、高齡化、少子女化等未來社會趨勢,擬提高技職再造、偏鄉教育、老舊教室及教師宿舍改善、協助12年國教優質高中職等為主要考量。
在扶弱性面向,也是爰引學生輔導法、原住民族教育法、特殊教育法等法律,明定之法律義務支出與任務為主,甚至於學生就學貸款設排富延長緩繳等考量。
讓人比較憂心的是,教育部所作的預期分配計畫,有些是在現有的計畫中再劃重點,執行上可能衍生疊床架屋的可能。
以發展面向的項目為例,為改善偏鄉教育資源,政府要投入經費改善偏鄉老舊教室及教師宿舍,讓偏鄉教育的環境作改善。這是各界所重視的項目,故相關經費在中央或地方,都有可能重複編列。未來是不是要全國調查後,再分期分年逐一編列預算改善,才可以迴避浪費。
另一項依社會趨勢來回應新住民、高齡化、少子女化等,也有流於形式主義的可能。光以高齡化再教育為例,正則是終身學習的延伸,往往在社福經費中也會被重視。
至於扶弱面向的原住民教育的落實,也跟新住民有相似的情境,光是母語教學的落實都是重要課題。
對於這筆新增出來的預算,教育部可能更要審慎執行與運用,才能不負各界所託。
新聞來源:世新-台灣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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