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報
記者/汪睿琦
NCC 4日舉行例行會議,共23件個案開罰,多數案件為違反公序良俗規定之案件,次高為違反妨害兒少身心健康規定之案件。台視新聞台、中視新聞台等12個頻道因報導一名寵物店打工少年遭主管抽打腳底板之內容,重複多次暴力畫面,被開罰 20萬至80萬元不等,總計共430萬元。
台視新聞台、中視新聞台等12個頻道報導一名寵物店打工少年遭主管抽打腳底板之內容,開罰原因包含畫面處理不當,可能辨識當事人身分,以及重複播出暴力內容、相關新聞呈現恐將青少年暴力合法化等,分別對電視台核處20萬元到80萬元的罰鍰,總計開罰金額達430萬元。
違反兒少身心健康規定上,台視新聞台、東森新聞台等7個頻道報導一群未成年男女至KTV慶生,發生集體公然霸凌一名未成年少女,相關霸凌畫面容易引起未成年兒少仿效,被罰20萬到40萬元不等。有關違反兒少法部分,東森新聞台報導女藝人離婚爭兒新聞,因內容足以識別兒童身分,罰3萬元罰鍰。
NCC於官網上呼籲,對於電視節目內容取材及編排都給予尊重的態度,播出內容前應注意兒少身心與善良風俗之保護。
新聞來源:銘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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