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遭中國逮補近4年 民團籲恢復家屬探視權

李明哲遭中國逮補近4年  民團籲恢復家屬探視權 | 華視新聞
(中央社)

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賴言曦台北17日電)台灣人權促進會等民團今天以騎自行車的方式,用行動聲援被中國政府關押近4年的台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並呼籲中國政府應恢復李明哲家屬的探視權。

台灣人權促進會、台北市文山社區大學、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等民間團體,今天上午發起「為李明哲而騎」活動,一行人自李明哲當時工作的台北市文山社區大學,騎自行車至自由廣場,並高喊「言論自由無罪,立即釋放李明哲」口號。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表示,3月19日是李明哲2017年途經澳門赴中但卻「被失蹤」的那天,中國政府以李明哲的網路言論而對他判刑5年、褫奪公權2年,至今已近4週年。

施逸翔說,2022年應是李明哲被釋放回台的日子,但確切釋放日期卻仍未可知,這是民主國家無法想像的事,「是極權統治、違反人權、不顧公平審判原則的一個國家才會發生的事」。不僅如此,中國政府也沒有保障李明哲的家屬探視權、身體健康全等基本人權。

文山社區大學校長鄭秀娟表示,李明哲被中國政府關押後,家屬在民間團體協助聲援下,才獲得官方同意,每個月可探監李明哲1次,然而中國政府自去年1月初起,就以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為由,拒絕家屬探監及通訊,連讓李明哲打電話回家也不行。

鄭秀娟說,去年在家屬及民間團體抗議下,中國政府才讓李明哲在去年3月底寫了一封信寄回家,但家屬直到5月才收到,不過之後再度沒有李明哲的音訊。另外,李明哲被關押到第3年時,家屬等人就知道李明哲身體已開始出狀況,認為中國政府應該給予李明哲基本人權,讓家屬可以前往探視。

施逸翔會後接受中央社記者詢問時說明,選擇用自行車的方式聲援,主要目的是為了在街頭騎乘、等紅綠燈的時候,透過一面呼口號、進行短篇幅的演講,讓更多民眾瞭解、關心李明哲事件。

李明哲2017年3月因網路言論遭中國政府逮捕,同年11月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目前仍被關押在位於中國湖南省赤山監獄。(編輯:張淑伶)110031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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