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4日電)四大公投案18日投票,中選會今天說,全國性公投案投票權人為1982萬5468人。依公投法規定,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1/4以上者即為通過,因此過關門檻至少要有495萬6367張同意票。
重啟核四、反萊豬、公投綁大選、三接遷離等四大公投案18日將舉行投票。
中選會透過新聞稿表示,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今天公告投票權人人數;經彙整結果,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17案至第20案投票權人人數為1982萬5468人。
據中選會統計,各縣市投票權人人數,以新北市的342萬7162人最多、高雄市235萬3773人次之、台中市233萬7667人第三,台北市則有215萬5416人。
中選會指出,依公民投票法規定,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1/4以上者,即為通過。有效同意票未多於不同意票,或有效同意票數不足規定數額者,均為不通過。
中選會表示,以投票權人人數1982萬5468人而言,有效同意票達495萬6367票以上,且同意票應多於不同意票,才為通過;反之,如果有效同意票未多於不同意票,或有效同意票數不足495萬6367票,公投案依法則為不通過。(編輯:黃國倫)1101214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