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玩「鬼抓人」撞斷門牙 父母判賠6萬餘元

小學生玩「鬼抓人」撞斷門牙  父母判賠6萬餘元 | 華視新聞
(資料照/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

中央社  / 高雄市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6日電)高市一所國小男女學童玩「鬼抓人」,小女生在推擠過程中撞斷門牙,因醫師建議女童需裝牙套,女童家長據此向男童家長求償近27萬元。法院一審依過失比例判男童家長賠6萬餘元。

高雄地方法院判決指出,就讀國小的11歲陳姓女童與劉姓男童為同班同學,兩人108年2月12日在校園樓梯間玩「鬼抓人」遊戲時,因男童不慎推到女童,造成女童重心不穩,臉撞到鐵欄杆扶手,導致右上顎正中門牙斷裂。

男童家長事後表示歉意,除了先傳LINE訊息致歉,也包了1200元紅包。但女童家長在帶女兒看診後發現,醫師建議女童須裝設全瓷冠牙套,且需追蹤到成年後牙齦組織與位置後續變化,費用龐大,據此加上交通、看診、精神撫慰金等費用,向男童家長提出民事求償近27萬元。

男童家長出庭時主張,雖然男童有錯,但女童上下樓梯沒有小心慢行、避免奔跑,雙方應過失相抵,先前包的1200元紅包也應從中扣除。

法官審理後認為,2名孩童都是受有一定教育學生,應知在樓梯間奔跑嬉戲可能跌倒受傷,但卻因疏忽造成事故。審酌男童家長曾傳訊息「男童的力道不小,才會讓您的小孩受傷」,以及老師曾在聯絡簿記載「男童不小心撞到女童」等,足認男童有施力過重過失。

法官審酌女童家長求償金額,認為男童家長應賠償金額約為9萬元、再依據須負7成責任比例,判決男童家長須賠償6萬1251元,全案可上訴。(編輯:方沛清)110041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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