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5日電)味全公司等認為刑法沒收規定有違憲之虞,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今年7月間言詞辯論,憲法法庭今天公告,訂於12月2日下午3時於憲法法庭宣示判決。
沒收新制於民國105年7月1日施行。味全公司因油品案,智慧財產法院於106年4月27日認定前味全公司董事長魏應充對98配方調合油部分構成詐欺等罪,判處2年徒刑定讞,另宣告沒收味全公司犯罪所得新台幣3292萬8820元。
味全公司主張,油品案一審判決為105年3月間,沒收新制還沒施行,沒有宣告沒收,因此可見智財法院的判決,就新法沒收效力有回溯,明顯已牴觸憲法之禁止法律溯及既往原則等,不當侵害味全公司的財產權,有違憲疑慮,聲請釋憲。
憲法法庭於7月19日進行言詞辯論,依憲法訴訟法規定,裁判應於言詞辯論終結後3個月內宣示,不過,因10月間另有案件併入,憲法法庭日前公告延期,並於今天公告訂於於12月2日下午3時宣示判決。(編輯:張銘坤)111112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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