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27 18:58

吹風機燙傷童 幼稚園師拘役50天

黃俊杰 報導  / 台北市

  桃園幼稚園老師用吹風機吹衣服、結果卻燙傷五歲男童的案例,去年五月下旬發生,經過一年半的訴訟,加上法醫的鑑定意見,高等法院法官認定涉案的女老師並非單純的無心之過,因此以故意傷害兒童罪改判幼稚園老師五十天的拘役,得易科罰金,同時緩刑兩年,給她自新的機會。

  把拔撩開兒子的衣服,肚子,手上都有燙傷痕跡,更嚇人的是靠近右側頸動脈附近有個網狀的燙傷印的痕跡,原來五歲的寶貝因為玩水弄濕了衣服,幼稚園老師說,她用吹風機幫孩子吹衣服時,不小心燙傷了孩子。家長越想越不對勁,到幼稚園追查,並且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老師對孩子的行為過於粗暴,因此驗傷提告。

  這是去年年中發生的事,一審時,法官認為吹風機的溫度高達110度,不小心碰到皮膚就可能燙傷,因此採信老師無心之過的說法,依業務過失判刑拘役30天。案件上訴後,法官根據法醫鑑定認為,不小心碰到吹風機,是不可能造成二度燙傷留下那麼清晰的印痕跡。因此以間接故意傷害兒童罪改判女老師50天拘役。男童母親李小姐,覺得欣慰,從過失改判成故意對孩子有交代,小孩子不適合見那位老師醫生有交代,孩子的心靈烙上了傷痕,是父母最深的傷痛。幼稚園園方,你去找當事人那位老師好不好,官司定讞,涉案的老師已經離職,園方劃清界線的態度,讓家屬氣憤難平。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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