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16 18:58

罪加一等! 老師偷拍刑責加重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講道理不一定贏,懂法律可以更有效的解決問題,華視新聞請律師來解析社會事件。老師偷拍學生罪加一等,刑事責任是三年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塊以下罰金,至於民事部份,被害人可提出精神賠償,但律師提醒,最怕是沒有當逮到偷拍狼,缺乏證據往往告不成。

  最可怕的老師不是一板一眼,而是不安好心眼,但是新北市這位體育老師的真面目被揭開了,在校外,他帶著田徑隊南征北討拿下第一名,在校內,他卻是帶著相機,到廁所偷拍十幾位女學生,甚至和女學生發生性關係。

  台北市一位國小男老師,他看著女學生在操場上搖呼拉圈,竟然還看到了廁所去,一位女學生上廁所的時候,一抬頭看到氣窗邊竟然冒出一隻手在拍照。而桃園這位何姓輔導老師,更應該被輔導,在學校的哺乳室放了像鋼筆一樣的針孔,至少偷拍五位女老師擠奶,這位當選優良教師的何老師,你怎麼了?

  雖然這些老師都說了對不起,難道丟了工作就沒事了嗎?那孩子害怕上學、被傷了的心,誰來幫他們補起來?雖然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但要談得成,證人不能只有你自己!

  這間男廁明明有人躲在裡面,在廁所隔間挖了這麼一個洞,正在偷拍,受害人趕緊報警,但警察來了,只是晃來晃去不衝進去,隔了一個小時門才打開,但卻已經來不及了,手機裡的照片已經被刪光光,這樣還能告嗎?律師也無奈,沒有當下的證據,往往成了校園偷拍狼的金鐘罩,才會讓這些老師一拍再拍拍上了癮,沒有傳道授業,卻是惹禍也。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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