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組肉未標示 重罰400萬

蔡尚樺 黃瑞麟 報導  / 台北市

衛服部之前就規定過重組肉品都要標示,包括火鍋店、牛排館等等,如果用重組肉,就必須要在菜單或店內標示,不過因為現在只管制有商業登記的店家,市場攤販若賣重組肉卻未告知消費者,民眾可蒐證向衛生局檢舉,確認者同樣可罰四萬到四百萬元。

火鍋吃到飽、夜市平價牛排,甚至上傳統市場採買,根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布「重組肉品名標示原則」,只要業者賣「重組肉」卻未標示,最重可罰四百萬元。2014年時安風暴一波接一波,昨天趕在年底,衛福部也公告新政策,只要業者賣「重組肉」沒有標示,或是刻意欺瞞消費者,就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4萬到400萬元。

要買肉真的是小心再小心,畢竟2014年,重組肉猖獗,上至飯店下至路邊攤,通通用上了,還好衛福部決定硬起來,規定散裝肉品,包括餐廳、小吃店和夜市攤販,要是再有不肖業者,沒有標示重組肉,就要開罰4~400萬,但傳統市場肉販,沒有商業登記,直接秤斤裝袋,沒有標籤,也讓婆婆媽媽買得心慌慌,還是有人經驗老道很會挑。

其實要辨識重組肉也有小撇步,像是一般肉,切塊後形狀大小不一,肌理分明,吃起來有嚼勁,可是重組肉每一塊大小都差不多,紋路也比較雜亂,重點是一下鍋,就軟爛鬆散,碎成一片一片,不好吃也不新鮮,所以除了政府把關,也提醒大家多比較才安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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