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召清 報導 / 苗栗縣
國道三號苗栗縣竹南段,上個月死亡車禍,一輛轎車撞上貨車,轎車駕駛死亡,開貨車的女駕駛,說是後車車速太快、才會追撞,把肇事責任推給死者,但警方調閱ETC監視器,發現,貨車當時拋錨、停在路上央,卻沒放警告標誌,視線昏暗,才會害得轎車駕駛死亡,還死者公道。
國道三號苗栗縣竹南段,上個月發生一起轎車撞貨車事故,轎車駕駛死亡,貨車女駕駛將車禍原因歸罪於後方車速太快追撞,警方調閱ETC監視器,發現,貨車根本就拋錨停在路上央,沒有放警告標誌,導致夜晚全暗的情況下,轎車看不到前方有貨車,撞上去致死。
轎車車主生前最後一刻行車畫面,他開車聽廣播音樂,車速正常的情況下,突然莫名的撞上前方的車輛,天色太暗,直到撞上前一秒,才看到前面有一部貨車,貨車女駕駛辯稱,她的車速六十,可能是後方車速太快釀禍,但警方看了車禍現場,轎車撞到車頭開花整個變形,轎車駕駛因此死亡,可見衝撞力道非常大,追撞不可能這麼慘,調閱ETC監視器,發現貨車根本就是靜止狀態,停在路中間,戳破女駕駛謊言,警方發現貨車經過ETC門架後,突然拋錨,長達一分多時間,沒有下車將警告標誌放在車後,車子也沒有尾燈,很多車輛經過也都通報有貨車停在中線車道,烏漆嘛黑的情況下,造成後方轎車撞上,無辜喪命,貨車女駕駛因為過失致死罪被函送。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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