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2 12:00

火鍋吃到重組肉 詐欺不起訴

綜合報導  / 新北市

有民眾到新北市淡水一間吃到飽火鍋店用餐,發現店家提供的豬肉片,竟然是重組肉,下鍋煮就會散開,對店家提告詐欺,但檢察官認定,重組肉也算是豬肉,於是罪名不成立,食藥署也修法從12月1號起,店家使用重組肉都要標示,否則將罰300萬元。

新北市知名火鍋店被客人發現,提供的豬肉並不是真正的豬肉而是重組肉,ㄧ煮就會分解散開,報警並且提告店家詐欺,但檢察官認定,重組肉也算是豬肉的ㄧ種,不構成詐欺,罪名不成立,要求店家標示要清楚,免得讓客人覺得受騙,天氣冷吃火鍋,豬肉片剛丟進去,就分解散開,注意了這可能不是真正的豬肉片,而是重組肉,不知怎麼分辨,肉眼其實分辨不太出來,只能靠著店家標示認定。

萬姓男子到新北市淡水吃火鍋,卻發現豬肉片顏色紋路,不是正常豬肉是重組肉,ㄧ氣之下打電話報警,還對店家提出詐欺告訴,店家澄清,澄清已經把原本的豬肉片,改成重組豬肉片,檢方認定重組肉也算是豬肉的ㄧ種,並不構成詐欺罪,因此處份不起訴,院方也認為店家是吃到飽,食材有幾十樣,不算吭人也不需賠償,民眾,要求店家標示要確實,否則消費者還是會覺得受騙,雖然法律上不構成詐欺,但店家商譽還是多少會受到影響。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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