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3 10:02

正名害慘業者 炊粉可望改回米粉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米粉」又可復活了!兩年多前,食藥署要求含米量不足的米粉要改名為「炊粉」,引起許多業者反彈,特別是以米粉聞名的新竹市受災最嚴重。食藥署同意初步放寬可改回「米粉」名稱,但要標註含米量。

新竹米粉可望恢復正名,米粉業者認為中央應趕緊修法,否則業者的損失還是會持續。食藥署「正名」重要食品一覽表,要訂含米量下限標準,食藥署日前與專家、消費者團體、米粉業者達成初步共識,在不誤導消費者,且包裝須標示含米量供民眾選購參考等條件下,可恢復「米粉」名稱;但官員強調還未定案,更沒確定上路日期。

食藥署副組長許朝凱說,業者須在包裝上加註含米量,但含米量要達到多少才能稱為「米粉」,要由新竹市政府做消費者認知調查,訂出下限標準,再由新竹市政府核發認證標章,不能夠一點米都沒有也叫米粉。

原商標遭中國註冊,米粉被改名炊粉,原來的米粉商標甚至被中國註冊,讓台灣許多米粉業者欲哭無淚。監察院長張博雅曾痛批食藥署「無聊」,義美食品總經理高志明也表示政府應尊重「民間古早傳統用語」。許朝凱說,米粉是台灣特有食品,已有取代材料可做到口感好、彈性佳、久放等優點,並非一定要純米做的才能叫作米粉,稱「尊重地方產業的發展」。

依現行規定,含米量超過一半才能稱「調和米粉」,低於五十%只能叫作「炊粉」或「水粉」,名稱標示不實可依食安法處最高四百萬元罰款。

業者︰恢復品名救商機,新竹市米粉商業同業公會總幹事蔡勝興表示,到底多少含米量可稱為米粉?他認為,民眾喜歡吃的就是最佳含量,業者要爭取的是正名及品名恢復,若要求標示內容將成分都寫進去,餅乾、麵粉等其他食品也應一視同仁,否則就不公平;而只有中央趕緊立法同意可恢復「新竹米粉」的品名,才能挽救業者商機,也才能讓業者與其他外國業者競爭。

新竹市政府產業發展處處長翁義芳表示,市府會進行市場調查,了解多少含米量才是口感最好的米粉,若討論出結果,希望中央能協助趕快立法。至於認證標章由市府制定,這是中央互踢皮球做法,會再與中央討論。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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