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高雄市
高雄有位救護車駕駛艾先生107年間執行救護任務出車時,在一個路口與一輛機車發生擦撞,事後,艾先生考量到騎車的男大生沒保險,因此沒有求償救護車車損修復費用,沒想到,對方卻反過來告他業務過失傷害,而交通局也發函給他,表示當下救護車雖然鳴笛,但是闖紅燈卻未注意其他人車安全導致事故發生,艾先生還說,出庭時連法官直接要他認罪,讓他實在無法接受!
救護車車上載著病患跟家屬,一路鳴笛趕著到醫院,卻在一個路口跟一輛機車擦撞,男騎士倒地後再站起來,當下的救護車駕駛就是艾先生,有閃燈鳴笛,車禍發生後,他也沒有要求騎車的男大生賠償救護車4萬多元的車損,沒想到對方卻反過來告他業務過失傷害。
更讓艾先生無法接受的是,他最近收到交通局的發函,內容陳述雖然男大生沒禮讓救護車,但是救護車也有責任,2017年11月發生的事件至今仍在訴訟中,艾先生說,開救護車要救人分秒必爭,他卻因此被告還丟了工作,現在只能賣小吃賺錢,他希望司法能還他公道,給一個公平正義。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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