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一芳伊通店曾開第一槍「反一國兩制」 敵不過抵制傳歇業

獨/一芳伊通店曾開第一槍「反一國兩制」 敵不過抵制傳歇業 | 華視新聞
一芳伊通店。(翻攝Google Map)

黃育仁 採訪報導  / 台北市

一芳水果茶在今年8月中旬,在微博上發表支持「一國兩制、反對香港罷工」等言論,遭到台灣網友揚言抵制,許多分店為求自保也發表「反對一國兩制」的相關言論,開起第一槍的台北伊通加盟店,遭遇許多媒體關注,但卻無法避免生意下滑的慘況。

《華視新聞網》接到爆料,該店張姓老闆昨(3)日晚上,在工作群組當中,通知該店員工「10月6將停止營業」,老闆表示,因為「8月風波」以來,生意非常慘澹,「不得已之下我們預計將在10/6結束營業」。老闆除了道歉以外,還感謝員工長久以來的幫忙,並說「我現在已經窮到快哭了」。

9月份慘賠 員工怕資遣費拿不到

有員工深怕拿不到資遣費和薪水,詢問老闆薪水和遣散費是否能夠如期給付,老闆回應「薪水和資遣費都會照勞基法給付」。

由於店面九月慘賠,可以看出在風波之後,一芳加盟店經營的困難度。爆料者透露,其實張姓老闆和員工關係相當不錯,但遇到關門歇業這種情況,員工也相當不捨。

一芳伊通店傳出歇業消息。(爆料者提供)
一芳伊通店傳出歇業消息。(爆料者提供)

未提早預告期或給付預告工資 將處2-30萬罰鍰

員工失業,最怕的就是拿不到資遣費,台北市勞動局勞動基準科長陳昆鴻表示,業者應按照《勞基法》規定,給足20天預告期,或給付預告期的工資,不給付者可依法開罰2-30萬元罰鍰。據了解,《勞基法》規定資遣員工的話,如果「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陳昆鴻說,根據《勞基法》16條,這起案件並未在前20天預告,除了資遣費以外,雇主須多給付員工20天的預告期工資,否則根據《勞基法》第79條第三項規定,可處2萬以上30萬以下罰鍰。

陳昆鴻呼籲業者,應循正常管道做資遣通報,也提醒員工如果出現糾紛,可以向勞動局申請調解。之前也有類似的案例,都是透過這個管道調解勞資糾紛。

台北市勞動局勞資關係科蔡姓科員也說,民國94年7月1日以後,適用《勞基法》新制,如果在勞動部網站 試算資遣費,須正確填寫適用新制或舊制。根據記者試算,投訴員工遣散費約為3萬多元。

《勞基法》規定,未預告且未給付預告期工資,可處2-30萬元罰鍰。(翻攝畫面)
《勞基法》規定,未預告且未給付預告期工資,可處2-30萬元罰鍰。(翻攝畫面)

否認「確定」結束營業 老闆:可能轉換團隊經營

記者致電一芳伊通店張姓老闆,一開始她否認將在10/6歇業的消息,目前「尚未完全決定在10/6歇業,也有可能轉換團隊經營」,記者持續追問,不過張姓老闆支支吾吾,最後完全不出聲並掛電話,最後老闆解釋,是因為收訊差才會斷掉。據透露,該加盟店也有可能被總部拿回經營。而根據爆料者提供的資料顯示,老闆確實告知員工「生意慘澹,不得已將在10/6結束營業」,還說「我們也是思考了很久,最近終於有結論,希望各位見諒。」

反一國兩制爆紅 敵不過網友抵制

一芳伊通店在「一國兩制」表態風潮當中,首先開出第一槍,當時相當霸氣的說「我們反對一國兩制、堅信身而為人都應享有自由跟民主,並且全力支持勇敢反抗極權政府不合理對待的香港人民!」此番言論獲得許多網友大讚,不過由於引起太大關注,一度關閉臉書,最後又開啟發文「因為實在太熱烈了,我們選擇暫時關閉專頁。」、「並不想紅,不會接受任何採訪。」早在上個月,北部東區就有加盟店,傳出經營慘賠喊出頂讓的消息,儘管總部推出各種促銷活動,看來仍挽回不了原本的業績。

(翻攝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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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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