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首推瘦肉精零檢出標章 違者最高罰2億

雲林首推瘦肉精零檢出標章 違者最高罰2億 | 華視新聞
即日起,雲林縣內牧場、餐廳等可向政府申請「雲林良品」標章。(雲林縣政府提供)

劉彥宜 綜合報導  / 雲林縣

含萊克多巴胺美豬自明(2021)年1月1日將進口台灣,雲林縣長張麗善搶先中央推出「雲林良品零瘦肉精牧場及餐廳認證標章」,堅持雲林縣瘦肉精零檢出,查獲違規最高將重罰2億元。

雲林搶先中央推標章 即日起牧場可向農業處申請

養豬大縣雲林縣豬肉供應量占全國40%,養豬戶約1200戶,豬隻相關產業產值逾300億。為守護全民健康及養豬戶權益,雲林縣今(8)日搶先中央頒布「雲林良品零瘦肉精牧場及餐廳認證標章」,縣內牧場及餐廳即日起可向政府申請。

雲林縣農業處長魏勝德說明,即日起養豬場填妥申請書,連同畜牧場登記證書或畜禽飼養登記證書及相關資料,寄予農業處畜產科,待農業處確認牧場豬隻零檢出萊克多巴胺,即核發標章。雲林縣衛生局長曾春美則表示,將輔導零售攤商、賣場超市、餐廳等業者,肉品原產地標示及肉品產品檢驗,並推動「零瘦肉精商店」標章。

張麗善為雲林良品掛保證 重罰違規最高2億

張麗善也表示,只要有「雲林良品」標章就絕對零瘦肉精,從源頭開始嚴格把關。張麗善更強調,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第12條,豬肉及相關製品不得含乙型受體素,若違規遭查獲,將開罰6萬至2億元罰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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