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視新聞 孫明愷 編譯 / 香港
香港反送中運動爆發至今,一日下午發生第一起港警對學生開槍的事件!香港警察在荃灣對著一個手持棍棒、年僅18歲的高中生左胸發射實彈,香港本地和國際輿論都嚴詞譴責。但香港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卻力挺港警。他說,當時警員生命受到嚴重威脅,別無選擇只好開槍,做法合理合法。真的合情合理嗎?讓我們一起仔細看看當時的影片。
就是在這一刻,香港警察實彈開火,傷者,「我胸口好痛啊送我去醫院啊」1日下午這名18歲的曾姓少年與鎮暴警察在荃灣發生衝突,混亂中港警突然掏出左輪手槍,並在半公尺不到的距離內對準少年的左胸開槍,曾姓少年被送醫後緊急手術四個小時,醫生成功取出胸中的子彈傷勢穩定下來,但在此同時他也被逮捕。
香港警務處處長盧偉聰,「當時在電光火石之下受到一個近距離的襲擊,他(港警)當時就做了一個決定,因為他認為自己生命受到威脅,或他的同袍受到生命威脅,所以他採取這個行動,我認為他是合理和合法。」香港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召開記者會力挺自家人,他說當時情況危急,警察被逼到絕境才會開槍,讓我們再把影片看仔細,當時有1名落單港警遭黑衣群眾追打,一個重心不穩警察倒地,CNN記者,「你可以看到警察倒在地上,抗議者撲在上面攻擊他,然後你看到另外一名抗爭者,手上拿的應該是鐵棍,緊接著另外1名港警衝上來,手上的左輪手槍已經上膛,沒有遲疑直接近距離射擊。
槍聲響起,曾姓少年倒地,同伴想要上前幫助他卻被警察打倒,接著遠方來個汽油彈,混亂中至少還有2名警察拔槍,另外1個警察拿出胡椒噴霧,而倒地的曾姓少年這時候還是在地上哀,警察沒有幫他也不准人幫他,媒體發現這名開槍的員警,手上其實有非致命武器,但他選擇了開槍,這一槍也代表香港警察執法升級。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