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芳 編譯 / 中國
中國通過的港版國安法充滿對自由權利的迫害,像是有四大罪行會被判處無期徒刑、會被送中國秘密審判,而且新成立的機構國安公署所掌握的權力,竟然凌駕於香港現有的法治之上。學者認為,未來香港將有祕密警察橫行,司法人權蕩然無存,比台灣當年的白色恐怖更嚴重。
香港民眾說:「抵制國安惡法,結束一黨專制。」中國強行通過港版國安法,猶如對香港民眾強加的緊箍咒,人身自由可能被任意剝奪,而且連呼救的機會都沒有。中央大學副教授曾建元說:「只要涉及到國家安全的案件,他有很多司法人權是可以被限制的,比如說通知家人羈押的時間,公開審判聘請辯護律師。」
港版國安法其中的四項罪行,最高刑罰將面臨無期徒刑,包括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以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別以為這些罪行離一般人很遙遠,光是破壞地鐵等交通工具就已經算觸犯恐怖活動罪了,而什麼程度算是犯罪,也不再是由香港現有的法律說了算,因為中國要直接在香港成立國安公署,雖然香港特首美其名是國安公署主委,但主委上面還有中國高層當顧問。
中央大學副教授曾建元說:「過去中聯辦或是其他機構,它還是遮遮掩掩的在後面來影響香港政府的決策,可是呢現在這個機構它是國安部直屬的一個機構,是中央政府派駐在香港的一個機構,而且是有實權的有公權力的機構,這影響絕對可以遠遠超出過去的中聯辦。」
外媒法新社分析,港版國安法需要注意五件事,除了上述的無期徒刑四大罪,國家安全公署的成立監視外國組織和媒體,還有可送中國審判,而且是祕密審判。中央大學副教授曾建元說:「在香港的律政司下面要成立一個祕密警察的機構,專門就負責偵辦有關於國安事件,所以未來一定是祕密警察在香港橫行,而且嚴重的程度絕對遠遠超過於台灣的白色恐怖,或是以前中國明朝的東廠。」
紐約時報報導,港版國安法上路凸顯中國強力控制香港,激發台灣內部危機感,最近台海軍事活動增加,兩岸漸行漸遠和解難度也愈來愈高。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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