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詩璧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食藥署接獲桃園市衛生局通報,爭鮮股份有限公司上個月底,進口一批「大西洋鮭及多瑙河鮭」共3023公斤,4月30日向食藥署申請具結先行放行,桃園市衛生局5月2日前往複查,發現現場原案產品已進行分切及加工,雖然業者已於5月2日下午6點取得輸入許可,但在取得前擅自啟用,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依法除了沒收保證金之外,還處分爭鮮股份有限公司一年內暫停受理其具結先行放行之申請。
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副主任王德原表示「爭鮮進口該批鮭魚有取得輸入許可,代表檢驗合格,但偷跑行為仍屬違法」,桃園市衛生局調查爭鮮是否在未取得許可前,有沒有販售行為,如果有,將依法再罰販售價格的1~20倍罰鍰。而爭鮮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的確有報驗偷跑,但是裁決處分一年的事情,他們也是看到媒體報導才知道,等公司收到相關裁決處分後,才會對外說明」。(食藥署提供、翻攝爭鮮網站)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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