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益源 報導 / 台北市
為活絡住宅租賃市場及服務,保障房東、房客權益,內政部昨(7日)公布《住宅租賃市場發展條例》草案,將建立「租賃住宅事務管理人」制度,讓房東可以委託業者處理房屋包租代管等業務,同時,為了提高房東釋出房子出租的意願,出租1年以上者,月租金不超過新台幣6000元,可免納綜合所得稅;超過6000元至2萬元部分,則依該部分租金收入53%計算;每月租金收入超過新台幣2萬元部分,依該部分租金收入按所得稅法相關法令規定的減除標準計算。
內政部表示,希望藉由平等互惠租賃契約、租賃資訊透明、建立專業服務、規範租賃廣告內容等措施,以滿足承租人需求,並確保其權益。但據《蘋果日報》報導,有業者和房東都認為「誘因不足!」;更有藍營立委指出,其實民間租屋市場資訊成熟,政府最重要的是加強保護消費糾紛,不必多此一舉,若和民間搶著做一樣的事。(圖片來源/翻攝news.housefun.com.tw)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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