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育仁 綜合報導 / 屏東縣
針對紅豆產區農民團體反映紅豆大量進口,造成國產紅豆滯銷一事,農糧署澄清表示,進口紅豆以關稅配額方式管理,並採取特別防衛措施(SSG),已充分保護國產紅豆產業及保障農民收益。本年期種植紅豆農民已採收並銷售完畢,產地價格遠高於生產成本,農民收益佳,並無滯銷情形。
農糧署說明,我國於91年加入WTO後,為使我農產品貿易制度符合 WTO 規範,已開放農產品市場,紅豆屬自由進出口品項,進口紅豆以關稅配額方式管理(配額內數量2,500公噸),當國內紅豆價格佳又國產貨源有限之情形下,貿易商自然尋求進口產品替代,當進口紅豆不符成本,貿易商即停止進口,紅豆產銷依市場機制運作調節。
農糧署進一步評估進口紅豆成本,配額內關稅22.5%再加計關稅配額權利金,成本約55-60元/公斤;配額外關稅為22元/公斤,成本約60-65元/公斤;另當進口量超過基準數量(3,225公噸)時,並採取進口特別防衛措施(SSG),除配額外關稅22元/公斤外,另額外加徵每公斤22元之1/3關稅,成本約67-72元/公斤,顯示對國產紅豆已有較強之保護措施。
農糧署表示,國產紅豆種植面積達6,112公頃,產量約1.2萬公噸,主要產地為高雄、屏東地區,每年於10-11月播種後於翌年2-3月收穫,通常於3-4月即由販運商或農民團體進行收購,並予以篩選分級及貯藏,以利全年銷售,目前農民手中已無紅豆庫存。
農糧署進一步說明,由於近年養生意識抬頭,紅豆相關多元產品深受市場好評,如紅豆水、面膜及夏季冰品、甜點等,致原料需求增加,囿於國產紅豆新鮮品質佳但貨源有限,近二年之產地價格均維持在70-90元/公斤,相較生產成本約32元/公斤,農民收益佳,並無滯銷情形。(翻攝萬丹鄉農會臉書)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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