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告中火公共危險 盧秀燕:台中市不排除跟進

南投縣告中火公共危險 盧秀燕:台中市不排除跟進 | 華視新聞
(資料照)

吳念達 綜合報導  / 台中市

南投縣長林明溱今(29)日告發台中電廠涉犯《刑法》第190條之1公共危險罪「流放毒物罪」,而台中市長盧秀燕表示,今日早上與林明溱透過電話,討論過此事後支持林明溱的決定,並表示台中市未來也不排除跟進。

台中市長盧秀燕受訪時指出,林明溱向她表示南投雖然沒有重大污染源,但中火造成的PM2.5與空氣污染已導致南投縣民罹患心肺疾病導致癌症死亡比例提高,因此決定對中火提告。對此盧秀燕表示認同對方的看法,並提到台中市正府目前已對中火開罰2000萬元,同時要求在4月底前提出改善計畫書,供中市府審查還是否有能改善的地方。若中火經提醒後仍沒有改善,中市府未來不排除採取連續重罰、勒令停工、提告與求償等手段。她也強調在審核實際情況前,中市府不會預設立場,主要目的是希望中央、台電與經濟部可以盡快提出解決辦法改善空污、水污問題。

根據台電表示,衛生福利部死因統計年報,各縣市每10萬人因呼吸道疾病死亡人數與其是否位於電廠上下風處之變化差異並不明顯,顯示居民罹癌因素很多,包含遺傳、環境因素及個人生活習慣等,非單一因子可誘發。台電進一步說明,台灣境內PM2.5貢獻來源,台電與所有民營電廠等電力業的影響占比約4.5到9.9%,占比並不高。台電公司104至105年委託研究的調查也顯示,台中電廠空污排放對南投縣之PM2.5貢獻度不高,如空污好發季節貢獻度約0.97%到2.27%。

台電也強調,火力電廠雖非污染主因,但台電公司基於同理心,仍積極配合台中市府努力改善中部地區空氣品質,盡全力達成環保署與中市府的排放標準,採取各項措施包含台中電廠擬定短、中、長期計畫,短期於空品不良期間執行降載,中期為改善並升級10部機組之空污防制設備,並興建室內煤倉,長期計畫為新建兩部天然氣發電機組,與各界共同努力改善中部地區空品。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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