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逃"!法官可命停押被告宣判日到庭

蔡岳霖 薛松乾 報導  / 台北市

過去不少有判刑定讞的貪污犯或經濟犯棄保潛逃的案例,讓立法院在臨時會三讀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明訂停押後,法官可以要求宣判日要到場,違者拘提,有必要甚至要受到科技監控,另外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退將不得赴中,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也重申赴中規定,不會模糊不清。

立院臨時會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國民黨立委舉牌抗議,不過要讓法案順利過關,嚴格要求退將赴中國規定,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一早也趕赴立院來坐陣。

陸委會副主委 邱垂正:「對於象徵中國大陸的旗徽歌,這些有唱頌行禮的一些行為,我想這應該是行為規範是相當清楚的。」

邱垂正點名的就是像這場活動,2016年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孫中山誕辰150週年大會發表談話時,台灣陸軍退役中將前陸軍副總司令吳斯懷,還被點名現場播放中國國歌時起立致敬,防止同樣畫面再重演,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要管制退將赴中要受罰且終身受限。

立委(民) 趙天麟:「我想在這個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於中華民國的武統以及對於這樣的一種威脅,一天不解除之前,終身都是有必要的。」

立委(國) 曾銘宗:「國防部它由國防部自己來認定的話,這樣讓退休的軍人沒有任何的保障,也沒有救濟的機會。」

另外像遠東航空前董事長崔湧掏空遠航23億資產案棄保潛逃美國,類似例子不少,臨時會通過刑事訴訟法的防逃機制,明訂停押後法官可以要求宣判日要到場違者拘提,甚至要受到科技監控,防止再從警方眼皮下溜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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