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人民信賴司法!「大法庭制度」今上路

提升人民信賴司法!「大法庭制度」今上路 | 華視新聞
(翻攝於最高法院官網)

實習記者 廖永平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立法院去年三讀通過《法院組織法》,立法目的在於避免法官裁判歧異,未來將由大法庭統一法律見解,今(4)早最高行政法院依法成立「大法庭」,下午由司法院長許宗力、最高法院院長鄭玉山、立委周春米、林德福等人共同揭牌,並公布首屆大法庭成員,今後具爭議的重大法律歧異,將交由大法庭透過公開言詞辯論做出決議。

設置大法庭 提升人民對司法信賴

近年民眾常批判法院判決「初一十五不一樣」、「一院各表」,許宗力指出,人民對司法有所不滿,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裁判見解不一致,統一法律見解過程必須攤在陽光下接受檢驗,人民即可信賴司法是公正。

大法庭將統一法律見解 具憲法平等意義

司法院表示,設置大法庭參考德國二階審判制度,避免法官裁判歧異,造成當事人權益受損,未來大法庭統一法律見解,具憲法平等的意義;下級審判也會遵循方向,並減少判決被撤銷、廢棄發回的時間。

最高法院公布「第一屆大法庭成員」 任期2年

大法庭由11名成員組成,包括審判長、提案庭指定庭員、票選庭員9人,任期為2年。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由庭長洪昌宏擔任審判長,據票選庭員結果:庭長陳世淙、郭毓洲、吳燦、林勤純,法官徐昌錦、陳世雄、呂丹玉、吳信銘、林立華;民事大法庭則由鄭玉山擔任審判長,據票選庭員結果:庭長為陳國禎、陳重瑜、高孟熹、沈方維,法官:鄭傑夫、魏大喨、林恩山、陳玉完、林金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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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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