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者同車乘客要罰 7月1日上路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立法院3月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7月1日將實施機車和汽車駕駛人,酒駕和拒測加重罰鍰,酒駕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沒入車輛、酒駕者同車共責等等。交通部表示,只要酒駕者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同車乘客將罰6百元到3千元,但是,年滿70歲以上、有心智障礙者及汽車運輸業乘客則不會受罰。

至於,吊銷駕照後再考領,必須治酒癮,則是在明年3月實施。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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