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居家檢疫者趴趴走 3人各重罰30萬

嘉義縣居家檢疫者趴趴走 3人各重罰30萬 | 華視新聞
嘉義縣3人違反居家檢疫,遭重罰30萬。(嘉義縣衛生局提供)

洪立文 綜合報導  / 嘉義縣

嘉義縣衛生局今(25)日開出3張違反居家檢疫罰單,重罰違反居家檢疫者,各裁罰30萬元。嘉義縣長翁章梁表示,凡是居家隔離、居家檢疫的民眾,如未依規定而擅離指定住所者,絕對從重裁罰不寬容。

居家檢疫期間外出 3人各罰30萬

嘉義縣長翁章梁說明,今天衛生局開出3張罰單,民眾因於3月5日到3月21日居家檢疫期間私自外出,警方接獲舉報後,隨即由衛生所協同警察現場查訪屬實。3人均以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1項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特殊條例第15條第2項規定,衛生局依擅離時間予以裁罰,各裁處新臺幣30萬元罰鍰。

嘉義縣目前共開罰5人 衛生局籲配合規定

衛生局趙紋華代理局長表示,截至3月25日止嘉義縣共開罰5人,依違反規定的情節輕重,分別開罰1人5萬元、1人15萬元,以及3人各30萬元。提醒居家隔離或檢疫民眾,於隔離或檢疫期間,應完全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治措施,如未配合而違反規定,將依法從重裁罰,絕不寬容。

嚴懲趴趴走 違規最高可罰100萬

翁章梁表示,嘉義縣目前是少數零確診縣市,不容任何人為一己之私,打破社區防疫力的漏洞,因此民眾如違反居家檢疫或隔離規定,絕對從重裁罰不寬容。

嘉義衛生局指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09年2月25日公佈實施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違反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者,將依擅離時間加重裁處10萬到100萬罰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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