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又寧 何家俊 報導 / 台北市
夏季電價開跑,很多人為了省電會改用標榜節能、壽命長的LED燈泡,但是行政院消保處首度針對市售LED燈泡進行了六千小時的檢測,沒想到超過3成燈泡壽命與標示不符,有的標榜可使用2萬4千個小時,但實際上才用不到1/4,不到6000小時就不亮了。現在標檢局要求廠商限期下架回收,否則最高可處百萬元罰鍰。
夏天到了省電大作戰,不少人會把燈泡換成省電的LED,但是消保處抽查卻發現廠商誇大不實。行政院消保處主任消保官王德明說:「壽命兩萬五千小時,這邊都有寫啊。」
拿起這些燈泡一看,動輒標榜一到兩萬小時,省電、長壽,結果實測6000小時,花了兩百五十天發現29個品項有九項跟標示不符,包括COMBO高效節能燈泡,有四顆不亮一顆亮度不足,KINYO LED超節能燈泡五顆亮度不足,阿卡迪亞的LED燈泡也是五顆亮度不足,旭光跟夜明珠的省電燈泡四顆亮度不足,這些全都得下架回收。
行政院消保處主任消保官王德明說:「它連最基本的1/4門檻6000小時都不到,五個燈泡裡面有4個是完全在1/4的時候6000小時就不亮了。」LED燈泡價格昂貴,明明是標榜省電,卻有將近三成的燈泡用不到1/4年限就壞了,對此業者表示已要求合作廠商處理,目前除了廢止合格證書,也通知限期改正,若不配合最高可處100萬以下罰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