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佩華 徐弋桓 報導 / 台北市
錢櫃大火奪走六個人的無辜生命,事發至今已經超過兩個月,受害者今天出面控訴,錢櫃態度蠻橫、還不認為有錯,就是因為台北市政府、用偵查不公開,回絕受害者索取相關證據資料,只跟受害者說打官司要拖很久,既沒有解釋申請國賠的可能,還不斷暗示要和錢櫃和解,台北市政府的不作為,才會讓錢櫃如此囂張!今天正式遞交團體訴訟文件,要市府和企業,扛起該扛的責任。
受害者說:「我是第一批走掉的人可是到現在,我覺得(錢櫃)一點誠意都沒有。」一想起錢櫃大火,就害怕到掉眼淚,還有人疑似有後遺症。受害者蔡先生說:「在大火以來一氧化碳中毒的後遺症,也是很恐怖的,現在都還在做高壓氧治療。」受害者說不只身心受創,連談和解、過程都像是雙重打擊。
受害者說:「(錢櫃)跟我家人談判的時候,就是二度傷害的感覺,賠償都還沒賠償,就先跟我媽打這些心理戰,錢櫃的法務長親口跟我講的,我錢櫃又沒有錯有錯多少我都賠,私底下他是多麼地囂張,所以那是政府的不作為才允許他這樣,他給我的方向只是往和解方面走,沒有跟我們講說,我們這些受害者的權益是什麼,把我們當乞丐打發一樣。」
市議員出面,認為台北市府,從頭到尾沒站在受害者這邊。台北市法務局副局長張慕貞VS.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說:「你們只不過是說以後,就不能夠提出任何的索賠,你們講得很技巧,說這樣的講法就包含已告知,請問一下所有受害人學法律的嗎,當事人認為說有這樣的瑕疵,(那是你們說的啊),有可以撤銷或無效的原因,(讓司法程序解決啊),可以再來申請調解。」
團體訴訟意願書交給法務局,就是希望司法能給個公道。受害者說:「申請團體訴訟要求國賠。」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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