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面對生死,台灣民眾的思想,或許已經更開放。根據統計,簽署器官捐贈同意卡,已經突破45萬人!而接受器官捐贈,重獲新生的故事,也在各地發生。一名七歲的小女孩,因為先天罹患罕病,曾被醫師診斷,活不過十歲,不過,她接受小腸移植之後,終於有機會、能平安長大。
器官受贈者姚之詒:「哇妳的祕密基地,妳每天睡在這裡,有沒有睡得很好啊,不知道,不知道啊,這是哪裡,我的祕密基地,這我的牙齒盒。」大方秀出好幾顆乳牙,這是健康成長的證明,長得呆萌可愛,雙頰澎軟的姚之詒,兩年前接受小腸移植,如今活蹦亂跳,好幾籃的收納櫃,放滿各種醫療用品,姚之詒的成長歷程很不一樣。
姚之詒出生三天,就被確診罹患罕見的「巨膀胱細小結腸蠕動不良症候群」,是一種胃小腸大,腸子不會蠕動的疾病,吃下的食物,絕大部分,都會吐出來,一生只能依靠點滴,維持生命,沒有自由,醫生曾經診斷,她活不過十歲。
姚之詒母親:「在移植前就是她的腸道是不通的,所以是 她要靠胃造口引流,所以她身上其實要揹一個引流袋,第一次接受到可以移植,其實很害怕的,過程因為很長,那時候在等待其實很煎熬,後來就是順利移植完成了,陳醫師請我們到手術室外,通知我們這個好消息的時候,就覺得重生的感覺。」
器官受贈者姚之詒:「媽媽今天煮得好吃嗎?」小嘴艱難地咬動,一小口一小口慢慢吃,從出生就幾乎沒用過嘴巴咀嚼的之詒,正一步一步練習,其實她的重生可以說是生命奇蹟,因為孩童的小腸捐贈,在國內案例很少,而且難以配對,姚之詒等了四年多才等到,而她是當年,唯一配對成功的案例,至今仍有許多孩童,等不到器官。
姚之詒母親:「捐贈者的家人,媽媽跟我一樣,她因為小孩,失去小孩她一定很難過,但是非常謝謝你,肯做出這個非常偉大的決定,讓我的小孩,現在能夠就是有一個重生的機會,那我們真的非常謝謝妳的大愛。」
器捐中心統計,全台簽署器官捐贈同意卡的人,突破45萬人,但實際狀況,還得考量家屬意願,另外器捐又分為活體捐贈,法律規定,五等血親或是有婚姻關係的配偶,得以將身上的一個器官,或是器官的一部分切除,捐贈移植給另一個人,而另一種則是大愛捐贈,當事人必須是發生意外後,經過兩次判定腦死,才能進行捐贈,而腦死狀態,只占所有死亡人數的1%,一個又一個,重生的故事,延續的是生命,是一份無私的愛,也是永恆的價值。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