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分證獲准不登載父母姓名?內政部不服判決結果

身分證獲准不登載父母姓名?內政部不服判決結果 | 華視新聞
(圖/身分證欄位)

古晏寧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一名陳姓男子至戶政事務所換發身分證,請求身分證上不列出配偶、父母姓名、出生地等資訊遭到拒絕,因而提告,判決於昨(8)日出爐,台北高等法院認為身分證上登載父母、配偶姓名違反比例原則,判戶政事務所應允許陳男的請求,對此判決結果,內政部戶政司長林清淇表達反對意見,表示身分證格式經過立法院備查,是中央統一的格式,沒有父母姓名的身分證,會引發外界疑慮,也表示將會協助戶政事務所上訴。

不登父母姓名獲准 法官:不符合比例原則

日前一名陳姓男子至台北市文山區戶政事務所換發身分證,請求身分證上不列出配偶、父母姓名、出生地等資訊遭到拒絕,因而提告,判決於昨(8)日出爐,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身分證上登載父母、配偶姓名、出生地、役別等資訊,不符合《戶籍法》第51條第1項的授權意旨,且對個人資訊隱私權也有過度妨害而違反比例原則之情,應不予適用,判戶政事務所應允許陳男的請求。

對此,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曾銘宗於今日黨團記者會首訪時表示,不贊成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結果,尤其父母養育兒女這麼久,竟不願將父母姓名登記在身分證上,也強調除非是極為特殊情況,才能經由戶政機關允許不登記父母姓名欄位在身分證上。

身分證為統一格式 林清淇:更改恐難辨真偽

內政部戶政司長林清淇也於今(9)日表示,身分證格式是依照《戶籍法》授權訂定「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製發照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是法規命令,且身分證格式經過立法院備查,上面要放哪些個資進去,是中央統一的格式,具有公益性考量。

林清淇認為,如果拿出沒有父母姓名的身分證,即便是戶政事務所發的,大家也會認為假的,會引發外界疑慮,為了證明身分還需要再申請戶籍謄本的話,身分證的存在就沒有意義;另也表示將會協助戶政事務所進行此案件的上訴。

 

點我看更多華視新聞>>>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