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車停超商停車格遭偷拍公審!網友遭砲轟

警車停超商停車格遭偷拍公審!網友遭砲轟 | 華視新聞
警用車停超商門口(翻攝/爆料公社臉書)

葉蓁倪 綜合報導  / 桃園市

警察身為人民保母,奉公守法是基本原則,但這樣做難道錯了嗎?有一名網友透露,經過超商的時候,看到2名員警把警用車停在超商門口,人卻在隔壁的小吃店買餐點,認為這樣的行為不妥,於是拍照發文公審。貼文曝光後,吸引大批網友砲轟原PO「這樣po是吃飽太閒哦?」

不滿警車停超商 網友PO文公審

有一名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表示經過超商的時候,看到2名員警穿著警服、駕駛警用車輛去附近小吃店購買餐點,「先不談警署規定如何,人是鐵,飯是鋼,只要是人,都有生理需求,無論您有何種身份,全民都能體諒」,看起來像是在體諒員警的辛苦,沒想到下秒馬上語帶諷刺地說「停在該停車的地方,按道路交通法辦事,可以避免民眾不必要的疑慮跟爭議」,最後補上「2位員警辛苦了,祝用餐愉快」。

質疑員警佔車位 網友反遭砲轟

貼文一出,就引發大批網友撻伐,「他停在停車格裡面,有問題?人都是要吃飯的,有問題?po文是反串文,有問題?還有車牌沒馬賽克⋯你有問題」、「人是鐵,飯是鋼,阿你丟歸剛耶~」、「可能曾經被交通警察開過單對交警很賭X不然誰會吃飽這麽閒還偷拍」、「說不定有去萊爾富消費再去隔壁消費也不行嗎?」、「停的很好沒什麼問題,人要活著本來就要吃飯,所以這是在反應啥???」、「所以雷,然後雷,車有問題,還是人有問題,我看半天,是因為停超商,買蔥抓餅嗎?我認為樓主可能住海邊,還是他們沒去你家買。」

不過早在2016年2月的時候,警政署就公告,為了體恤同仁公務繁忙,不再因為勤務而耽誤用餐,從寬律定員警在勤中或勤餘,可以穿著制服購餐,且不得懲處。

警政署公告開放警務人員能穿著制服購餐(翻攝/臉書社團/NPA署長室)
警政署公告開放警務人員能穿著制服購餐(翻攝/臉書社團/NPA署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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