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種瀛 楊宗穎 巫召清 報導 / 苗栗縣
苗栗通霄發生轎車和機車的擦撞意外,當時轎車在路口前,跨越雙黃線超車,擦撞一名八旬老翁的機車,導致老翁摔倒,全身多處受傷送醫,而事故地點是Y字路口,車輛究竟誰該讓誰?帶您來了解。警方表示,有雙黃線部分的道路屬於幹道,當時要轉入巷子的轎車,應該禮讓路權優先的幹道機車先行。
老翁的機車經過路口,突然左後方出現一輛轎車,跨越雙黃線超車,老翁機車被擦撞倒地,摔在地上一動也不動,轎車女駕駛,嚇得趕緊停車查看,目擊民眾說:「要趕緊送外科啦。」救護車趕到,老翁被緊急送醫,保住一命,事故現場血跡斑斑,令人怵目驚心,而這裡是Y字路口,又有閃光黃燈,車輛究竟誰該讓誰?
苗栗縣警局交通隊組長陳唯譯說:「該部自小客車是從縣道121線,要轉向鄉村道路,路權部分是屬於比較次要的路權,機車的部分是屬於直行縣道121線,擁有比較優先的路權。」當時老翁是雙黃線幹道直行,有優先路權,轎車要轉入次要鄉村道路,路權次要,疑似不當超車肇事,只是雙方通過這個閃光黃燈的Y字路口,都沒有減速,肇事責任還需要進一步釐清。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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