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同方憂家庭稱謂改變 段宜康一句話狠打臉

反同方憂家庭稱謂改變 段宜康一句話狠打臉 | 華視新聞
立委段宜康今日盛裝出席公投第14案的意見發表會。(翻攝中選會網站)

李蘇竣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中選會在今(4)日上午針對第14案「同婚公投」舉辦意見發表會,正方代表由立委段宜康出馬,反方則是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曾品傑。曾品傑提出,民法內很多詞句是依照一男一女的生理差別訂定,修法變更後可能導致民眾對家庭稱謂的混亂。段宜康則是反問「你平常會叫你爸『父長』嗎?」,強調法律條文從來不會影響日常生活稱謂。

反方代表為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曾品傑。(翻攝中選會網站)
反方代表為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曾品傑。(翻攝中選會網站)

中選會針對年底10案公投,舉辦5場的電視辯論會,今日上午在民視針對第14案舉行辯論。公投第14案是由苗博雅領銜,內容是「您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章保障同性別二人建立婚姻關係?」,俗稱「同婚公投」。反方代表曾品傑表示,應該用婚姻以外的形式去保障同性二人結合,因為現行民法中有很多規範是以一男一女結合做為根據,很多用語是涉及生理上的「男女」,這些名詞都蘊含台灣婚姻家庭文化的情感,也具有維繫人倫家庭的寓意。

曾品傑主張,應該用另立專法等其他形式保障同性結合,若是更動民法的詞句,將會導致民眾對家庭成員稱謂的混亂。如「媳婦是男的」、「女婿是女的」,會造成台灣社會的不便。

段宜康發言時,痛批曾品傑上述的言論是「白賊」(騙人)。段宜康質問,「你平常會叫你爸『父長』嗎?」強調法律不會規定民眾要怎麼稱呼家人,想怎麼叫都可以,日常的稱謂和法律稱謂根本不相關。

段宜康表示,有很多人反對修改民法,彷彿民法是聖經一樣動不得,但其實民法至今修過好幾次。他舉例,20幾年前民法還有規定太太要冠夫姓,甚至到2002年才修法保障妻子的財產權,民法當然是可以修法的,必須與時俱進。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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