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琪俐 彭冠霖 報導 / 台北市
立法院趕在本會期最後一天,三讀通過,攸關嚴懲酒駕的《刑法》修正案。未來,曾因酒駕被判刑、緩起訴確定者,「5年內」再犯者,酒駕致人於死,最高可處無期徒刑。原本,行政院版本裡面,酒駕再犯、故意殺人、最高可處死刑,則是遭到刪除。但修法也引發在野黨不滿!
民間團體聚集在立法院外頭,向立委施壓,希望能夠嚴懲酒駕。立法院長蘇嘉全三讀敲槌,通過《刑法》酒駕刑責加重修法,其中酒駕5年內再犯致人於死,加重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處無期徒刑,而酒駕初犯致死,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維持現行刑責。
在野黨立委認為懲罰不夠重,立委(時力)黃國昌:「睜開眼睛看看,這樣的條文 可以繼續被維持。」、立委(國)沈智慧:「向我們全國 關注這個議題的人民,來說一聲抱歉。」
原本政院版草案酒駕故意殺人,最重可比照殺人罪判死刑,不過被民進黨團修正動議刪除,因為本就可以依《刑法》殺人、傷害罪,不須特別增訂,提醒民眾,酒駕零容忍新法上路在即,千萬別以身試法。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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