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審國民法官草案 民眾黨團提「參審陪審併行」

立院審國民法官草案 民眾黨團提「參審陪審併行」 | 華視新聞
(民眾黨提供)

李蘇竣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立院近日審議《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草案內容規定,部分刑事案件未來將有6名「國民法官」參審。民眾黨立院黨團今(29)日會同民間司改會、台灣陪審團協會召開記者會,呼籲應參審及陪審制共同試行。

立院審國民法官草案 民眾黨團提「參審、陪審併行」

近日立法院審議行政院及司法院通過的「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草案明定國民法官制度將在2023年上路,未來將讓國民法官跟法官合審合判,採參審制。適用案件包括,最輕本刑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之罪、其他故意犯罪因而致人於死者,有國民法官參審的案件,法庭將由職業法官3人以及國民法官6人組成,共同進行審判。

對此,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今日(29)由民眾黨團總召賴香伶、副總召張其祿、民眾黨發言人楊寶楨、民間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以及台灣陪審團協會創會理事長鄭文龍出席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應給予參審及陪審制共同試行的平等機會,且已將兩制併行之民眾黨版本草案送入院會。

「給陪審制機會」 民眾黨籲三案共同審查

民眾黨團指出,兩院版的草案採取參審制,國民法官能參與決定被告是否有罪(事實認定)及判刑的輕重(量刑);雖然在兩院版的草案裡,容許人民的參與,且設計了為期6年的「成效評估期」,但司法院不應直接從根本上排除了其他適用其他制度的可能性。

民眾黨團強調,已經提出「國民參與刑事審判試行法」,並已排入本週五(5月1日)的院會,要求執政黨應給予參審制、陪審制及併行制共同審查的機會,才能完善立法。民眾黨版草案將適用案件的門檻降低,有期徒刑五年以上之罪即適用,要讓司法更貼近人民,也展現對於國民法官審判之充分信任。呼籲執政黨正視民意,採兩制並行版本、長期制度化評估,回應社會聲音。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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