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21 12:33
小市民要爭權利,屏東一名女子按照交通規則,牽著腳踏車過十字路口,被機車撞倒受傷,還被開出一張六百元罰單。為了爭一口氣,她告上法院經過一年官司訴訟,法院判定女子不必繳罰單。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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