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15 12:00

酒駕的代價! 男子判賠1660萬

綜合報導  / 屏東縣

  酒駕闖禍代價可不小。屏東有一個陳姓男子,酒駕撞上一台機車、機車上是吳先生一家三口,不但造成吳太太癱瘓,吳先生腦部受損,連14歲的女兒也幾乎毀容。現在法院判決陳姓男子必須賠償吳家1660萬,創下屏東地院的新高,但不管賠多少,吳家人的生活已經回不去了。

  吳先生推著坐輪椅的太太從屋內走了出來,40幾歲的吳太太腿已經癱瘓了不能走路,還喪失了生殖能力及排泄能力,本來好好的一個人,現在行動上廁所都要靠先生打理,才能勉強的過日子。吳先生說,去年他們一家人出車禍,才讓太太癱瘓、自己記憶力衰退、14歲的女兒臉上留了50公分長的毀容傷痕,一家三口的人生,就此賠上了。

  看看車禍當時的照片,當時吳先生就是用倒在路邊這台機車載著妻女,卻被旁邊這台黑色轎車追撞。車頭撞凹,玻璃碎裂,更過分的,黑色轎車是酒駕,才會出意外。我們也找到肇事車主,就是穿著藍色上衣的陳先生。他說當時就是和朋友喝太多太醉,才會出車禍。陳先生被法院判決要賠給吳家人1660萬,還要社會勞動1818小時,創下屏東地院判決新高,現在每天都要在資源回收場勞動服務,只因為自己貪杯,就這樣毀了人家的一生,他感到很後悔,卻再也無法挽回酒駕造成的嚴重後果。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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