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07 12:00

塑化劑案求刑12年 僅判1年4個月!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再來看這個判決合理嗎?之前國內爆發塑化劑風暴,金果王公司因為販賣含有塑化劑的果汁,負責人陳阿和,被檢方起訴,求刑12年,不過,法官認為,陳阿和只把產品賣給兩間公司,並沒有公開陳列,不構成流通食品下毒罪,所以,輕判陳阿和一年四個月,還有罰金80萬。

  2011年7月7號,金果王公司負責人陳阿和,因為販賣摻有塑化劑的毒果汁,被檢方具體求刑12年,併科罰金一千萬,只見陳阿和用手遮臉,完全不敢抬頭,當時檢方下重手,引用俗稱「千面人條款」的,流通食品下毒罪定罪,是因為認定陳阿和明明知道原料含有塑化劑,不但沒有銷毀,居然還繼續出貨,甚至隱瞞事實,拍胸脯向下游廠商保證沒問題。檢調緊急上門查扣,當場發現一箱一箱等著出貨的毒果汁,檢方痛批金果王利慾薰心,求處重刑。

  來到金果王,大大的招牌還掛著,但是已經人去樓空,整間公司全部搬光光,員工對於老闆的情況一無所知,被起訴之後,金果王迅速搬家,而經過審理,法官認定,金果王公司只有把貨品放在倉庫,沒公開陳列販賣,不構成流通食品下毒罪,而賣出去的貨品還沒收到貨款,陳阿和就已經被抓,因此只依詐欺未遂罪,判刑1年4個月罰金80萬元,此判決大出意料之外,檢方認為法官認定似乎從輕,應該還有改判空間。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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