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講道理不一定贏,懂法律可以更有效的解決問題,華視新聞請律師解析社會事件,來看看才剛發生的事件,屏東佳樂水風景區,遊園車撞山意外,造成24人受傷,歷年來,台灣類似的公安意外層出不窮,像是去年阿拉夜店大火,9死12傷,而這些受傷受害的人,該如何維護權利,為自己討一個公道,今天的有理有法度。<
民國80年11月,自強號列車以時速85公里,攔腰撞翻莒光號列車,30人死亡,112人受傷,火車到底為什麼會發生對撞,自動煞車系統事實上有安裝,當時呢?是故障?是故障的,故障停用的話,應該事先修理沒有修理,造成了意外,死者一人只拿到80萬撫恤金,人命關天,受傷、受害,難道就沒有其他方式,可以討回公道嗎?
損害賠償怎麼提,除了靠警方,民眾也可以自己來,拿這次屏東加樂水遊園車撞大石頭,車上24名乘客受了傷,受害民眾只要用像這樣,拍下車禍現場,越多角度月好,拍下遊園車沒有安全帶,再拿出驗傷單,所有的損失,園區就得負責到底。
台中阿拉夜店大火,從極度的歡樂變成人間煉獄,九條人命,夜店負責人王銘哲,為了營利不顧公共安全,被求處6年刑期,公共危險罪,除了賠償,有些肇事者還得面對刑事審判,就是希望所有負責的人要小心再小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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