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04 12:00

性侵12女童 補習班老師判4613年

綜合報導  / 台中市

  您還記得台中有個補習班老師陳姓男子,他非常惡劣連續性侵12名小女童,時間長達3年。還有小女童天天都被性侵,因為他惡行重大,法官對他判重刑4613年,合併執行是有期徒刑30年,這也是司法史上第二重的刑期,不過再怎麼重,他對小朋友的傷害永遠無法彌補。

  穿著白色外套低著頭被警察帶走,平常當補習班老師,但事實上他根本就是變態色狼,連續性侵害12名女童。被性侵害的小女生最小的才國小5年級、最大的國中2年級,全都嚇到不敢說。

  事情會揭發還是因為這本繪本,一名女學生看到大老鼠強抓住小老鼠用色咪咪的眼神看著哭著和老師說,補習班的叔叔常對她做奇怪的動作,老師們知道後趕緊報警,調查發現12名女童受害,而且幾乎天天被性侵害。

  法官認為惡性重大,依照一罪一罰判刑4613年又10個月,這是史上第二高的判決,刑期合併執行30年。判再重都無法修補被摧殘的幼小心靈,枉費家長的信任為人師表卻做出如此天地不容的行徑,令人痛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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