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新北市
救人怎麼還被告,新北市南勢分隊的一名張姓救護員,日前獲報一名男子倒在路邊,前往急救時,因為要確認男子是不是因為疾病昏迷,救護員對男子連續拍肩,也在胸口做疼痛刺激,沒想到男子事後卻對救護員提告,認為救護員對他施暴,救護員覺得很無奈,因為一切動作,都是按正常程序。
有民眾受傷昏迷,救護車趕快出動,只是到了現場,這個動作,卻被急救的民眾反提告傷害。救護員張哲綱覺得很無奈,因為當時,要確認男子有沒有反應,在胸前做這個磨胸的疼痛刺激,也拍肩試探男子,但男子都沒有回應,事後男子醒來,卻說胸口會痛,還有3公分的擦傷,要他負責。
一般救護,正常程序會先了解有沒有意識,接著疼痛刺激,還要檢查呼吸脈搏,就是要確認路倒民眾,是疾病關係、酒醉還是昏睡。疼痛刺激只是測試反應的程序,會在胸口施測,是因為這裡神經敏感,按壓後的反應,可以清楚辨識意識。
雖然男子只是酒醉路倒,救護員還是要仔細確認,事後卻被反告傷害,還好因為是正常程序,檢方不起訴處分。救人卻挨告,張哲綱還是第一回,但下回救護,這個動作不會少,只希望民眾能夠理解。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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