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16 12:00

抽驗電鍍廠廢水 環保局:重罰60萬

劉漢生 報導  / 台南市

  日月光偷排廢水事件後,環保單位現在對排廢水拉警報,台南市環保局針對市區15家電鍍廠進行抽查,發現有10家不合格,其中兩家因違反空氣汙染法,已經被開出100萬元,另外幾家發現都沒有依排放許可排放廢水,稽查人員將採樣化驗,若裡面重金屬超標,或酸鹼度不符合規定,最高可以罰60萬元。

  來到這家,位在永康區的電鍍工廠,裡頭地板一片濕,排水管接著不明管線延伸,稽查人員就沿著查,竟發現廢水直接,排到外面的水溝。稽查人員當場採樣檢測,不只這一家,台南市環保局在市區,抽查15家電鍍工廠,竟然有10家不合格,其中兩家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被開出100萬元罰單。

  另外幾家都是沒有排放許可,擅自偷排廢水,一旦經過檢測,發現水質重金屬超標,最高要罰60萬元。環保局大動作稽查,就是要杜絕,不肖業者亂排廢水,若是這些裡頭,含有對人體有害的物質,流出滲透到地下,汙染地下水,或被農作物吸引吃進肚子裡,對人體的危害不敢想像。

  環保局十四日執行環檢警毒水專案,聯合稽查十五家電鍍業等工廠,查獲十家業者違反環保法規,稽查人員蒐證後依法告發,其中兩家電鍍工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最高可裁處罰款一百萬元。兵分多路前往6區稽查15家工廠。環保局表示,聯合稽查行動由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周欣潔、鄭葆琳及林朝文等人帶隊,指揮環保警察隊第三中隊、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及環保局跨科室共六十九名稽查人員,兵分多路前往永康、仁德、新市、歸仁、佳里、將軍等區稽查十五家電鍍廠。

  2家違反空污法最高可處百萬,查獲的十家違法業者中,有兩家電鍍廠未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許可內容進行記錄,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最高可處一百萬元罰鍰。環保局指出,另有一家電鍍工廠及一家印染工廠分別因現場設施與排放許可證的登載內容不符合作業廢水繞流排放,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最高可處六十萬元罰鍰。另有六家業者因廢棄物儲存標示不明、廢棄物未依規定申報、申報缺漏及未提送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最高可處卅萬元罰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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