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0 11:13

殺警案劉芯彤 法官痛斥:態度倨傲.故作無辜!

殺警案劉芯彤 法官痛斥:態度倨傲.故作無辜! | 華視新聞

黃益源 報導  / 台北市

台北地院昨(19日)審結2014年夜店殺警案,依殺人、傷害致死等罪,判刑被告許淳凱13年、蕭叡鴻9年半、曾威豪8年半,其中,法官認定殺警案導火線劉芯彤犯後故作無辜,設詞狡辯、犯後態度極差,惡性重大,不宜輕縱,判刑9年,全案可上訴。

這起案件發生在2014年9月,台北市信義分局刑警薛貞國在夜店遭群眾殺害。該案起因是主嫌曾威豪與女友劉芯彤,事發當天到夜店消費,因酒醉與夜店安管發生衝突,曾威豪、劉芯彤更向蕭叡鴻抱怨,並糾集眾人到場,動手毆打安管。薛貞國前往排解卻遭60多人圍毆致死。法官判決痛批,被告曾威豪、蕭叡鴻推諉卸責,被告劉芯彤故作無辜、設詞狡辯、態度倨傲,情節嚴重,犯後態度極差,惡性實屬重大,實不宜輕縱,自當予以嚴懲,因此重判9年,全案仍可上訴。(翻攝網路)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