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雋凱 綜合報導 / 新北市
新北市一名周姓保母3年前幫林姓夫妻托育僅5個月大的男嬰,卻讓患有急性支氣管炎且發高燒的男嬰獨自在家,保母返家發現男嬰發燒超過40度,卻僅以泡澡及自行餵藥來退燒,導致男嬰延誤就醫死亡。新北地院認定周女照顧疏失害男嬰枉死,今天(29日)判保母須賠償男嬰父母共710萬元。刑事部分,日前高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周女1年10月徒刑。
【合格保母先帶女兒就醫 延誤害死男嬰】
判決指出,居住三峽的周女(46歲)為合格社區保母,2013年4月起接受林姓夫妻委託,全日託育5月大的男嬰,但5月,男嬰罹患急性支氣管炎,9次去診所就醫,6月17日更發燒至38.1度,由林母帶去就醫,18日晚,再將嬰兒交給周女。
19日凌晨,男嬰開始反覆咳嗽、嘔吐、餵食困難,躁動難入睡,病情已變重,林母得知原本又想帶男嬰就醫,周女卻勸阻說若有必要會帶去回診,但同晚卻僅帶1歲半的女兒去看病,讓男嬰獨自在家,回家才發現男嬰已發燒40.2度,仍未通知父母,僅餵食先前未吃完的藥,以及洗澡降溫,20日一早,男嬰病情再惡化,雖送往醫院,終因支氣管炎、間質性肺炎,導致呼吸性休克死亡。
【男嬰死亡 害夫妻家庭破碎】
全案刑事部分,高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周女1年10月,另有2次替男嬰洗澡時撞傷頭臉,則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拘100天,得易科罰金10萬元。民事部分,嬰兒父母認為周女的過失,造成兩人第一個孩子往生,死亡時更是雙眼瞪大直視前方,讓兩人心如刀割,終日以淚洗面,為此也婚姻破裂,家庭破碎,要求周女賠償父親794萬餘元,母親820萬餘元。
【保母未通知父母 辯稱無疏失】
周女仍辯稱,男嬰發燒哭鬧是整晚照顧,20日早上查覺不對也立即送醫,已盡保母義務,否認有照顧疏失,但法官依據新北市社會局函文,指出保母對於嬰兒發燒,除應持續量測體溫,觀察是否改善或惡化,也應通知家長,即時就醫治療,更不能讓嬰兒一人在家,認定周女已有過失,造成父母極大精神痛苦,判決須賠母親396萬餘元,父親314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圖片來源/翻攝畫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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