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心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樂陞案今年2月2日宣判,23年前曾犯下國票百億盜領案的同案被告楊瑞仁,因認罪並繳回不法所得320萬,獲輕判2年、緩刑5年;由於楊瑞仁等4人從未出庭也沒請訴代,遭連帶求償28.69億元部分,北院今先宣判,判准楊、林宗漢、百尺竿頭和樫埜由昭應連帶給付22億4766萬2840元,可上訴。
至於樂陞董事長許金龍及獨董等23人遭求償部分,仍由北院審理中,今上午召開言辯論庭。
時任國際票劵板橋分公司營業員的楊瑞仁1995年音炒作國華股票失利,竟在空白商業本票上動手腳,偷蓋主管保證、偽造假授信交易詐貸,1年內成功偽造上千筆假交易與假本票,總面額逾387億元,且有百億元遭盜領,部分贓款至今下落不明。
楊瑞仁事後被判刑入獄13年,10年前出獄後仍擔任股市幕後操盤手;2014年初,他受律師鄭鵬基委託尋找基金,並代為操作樂陞股票,隔年6月直接受樂陞董事長許金龍委託,負責找金主提供墊款與人頭帳戶,並協助操縱樂陞股價。
民事部分,投保中心依照證交法155相關規定、「直接或間接從事其他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之操縱行為」,向楊瑞仁要求負起連帶民事責任、索賠28.89億元;但楊瑞仁未曾出庭答辯、也未聘律師。案經法官審理,稍早判他與樂陞財務顧問林宗漢、百尺竿頭及其日籍負責人樫埜由昭需連帶賠償22億4766萬餘元,其餘6億2143萬餘元,則要楊獨自負起賠償責任,仍可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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